当地时间27日,欧盟负责卫生服务的专员斯特拉,表示制药公司和疫苗制造商必须承担起道德、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。欧盟拒绝了疫苗“先标志,先服务”的规定。
阿斯利康首席执行官Soriot声称,阿斯利康只是被要求“尽其所能”,而不是在合同上有义务提供一定数量的新冠疫苗。基德斯说,这种观点既不正确,也不能接受。她呼吁阿斯利康重建与欧盟的信任,并提供完整的信息。
Soliote 26日表示,阿斯利康与英国比欧盟早签署了3个月的合同。他似乎指出“先签,先得”。这一举动引起了人们对欧盟的强烈不满,因此他于27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,表明了强硬的立场。
2020年8月,欧盟和阿斯利康敲定了一项协议。当时,他们支付的预付款3.36亿欧元获得3亿剂疫苗的选择和一个额外的1亿剂,以确保阿斯利康疫苗一旦通过了欧洲药品局(EMA)批准,需要履行合同交货。
EMA预计将在1月29日决定是否批准阿斯利康的新冠疫苗,但上周阿斯利康先发制人通知欧盟,即使疫苗获得批准,由于生产基地产量下降,“初始供应量将低于预期”。欧盟表示,阿斯利康最初预计到2020年3月底将向27个欧盟国家供应约8000万剂,但后来阿斯利康表示,供应将减少60%,至3100万剂。
此举激怒了欧盟及其成员国,因为它坚持要求阿斯利康必须履行其供应承诺。意大利和拉脱维亚还表示,如果阿斯利康未能履行其按时提供疫苗的承诺,它可能起诉阿斯利康违反合同。